今日公布!云霄香烟低档次烟批发“财运亨通”

(福建云霄,近日) 近日,云霄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特大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案,被告人“李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财运亨通香烟冒牌货泛滥

近年来,以“财运亨通”为注册商标的卷烟因其低廉的价格和广泛的销售渠道,在云霄县等地备受低收入群体青睐。然而,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大量假冒“财运亨通”香烟涌入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网络平台成假冒香烟“温床”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上销售假冒香烟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李某”正是利用网络平台的隐蔽性和便捷性,通过网络批发销售假冒“财运亨通”香烟。

执法部门严厉打击

面对假冒“财运亨通”香烟的猖獗,云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等执法部门积极行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大力查处制造、销售假冒卷烟行为,有效打击了假冒香烟的嚣张气焰。

犯罪嫌疑人落网

在前期多次捣毁非法制售假冒香烟窝点后,执法部门通过缜密侦查,最终锁定了以“李某”为首的网络销售假冒“财运亨通”香烟团伙。2022年3月,执法人员成功将“李某”抓获归案,并查获大量假冒“财运亨通”香烟制品。

法院依法审理

云霄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香烟,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批发销售,非法获利人民币八十余万元。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法院严惩不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香烟的数量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市场规范整顿

针对云霄县假冒“财运亨通”香烟泛滥的问题,云霄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责令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香烟行为。执法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呼吁

烟草行业专家呼吁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香烟,避免购买假冒香烟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健康危害。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假冒香烟的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健康。

【来源: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