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霄烟网“步步高升”:非法获利逾亿元,牵出警匪勾结黑幕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福建云霄烟网特大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等人以某烟草公司为掩护,通过开设加油站、超市等实体店面,并注册多个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构建起一个庞大的非法网络售卖平台,大肆销售走私卷烟,非法牟利逾亿元。

案情回顾

*2018年*初,被告人杨某某为牟取暴利,伙同被告人李某某、郑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某烟草公司*名义在云霄县注册成立多家超市、加油站等实体店面。

随后,杨某某等人注册多个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利用这些平台以较低的价格销售走私卷烟。为扩大业务规模,杨某某等人还招募大量下线代理,并提供虚假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用发票等材料,诱导下线代理购买走私卷烟。

跨省走私,非法获利巨额

调查发现,杨某某等人走私卷烟的来源主要为*云南省*和*湖南省*等地,通过货车将走私卷烟运往云霄县,再通过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

杨某某等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长达*5年*之久,销售走私卷烟数量巨大,非法获利金额高达*1.2亿元*。

警匪勾结,掩护违法

更为严重的是,杨某某等人还通过*行贿*等手段,与云霄县的部分执法人员勾结,为其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伞。

法院查明,被告人杨某某曾多次向云霄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王某某行贿,以换取王某某对其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庇护。王某某收受贿赂后,利用职务之便,对杨某某等人的非法经营活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杨某某等人长期逍遥法外。

多人获刑,罪责难逃

经过*两年*多的审理,云霄县人民法院于近期依法宣判,被告人杨某某、李某某、郑某某、王某某等*18名*被告人分别因犯*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深刻反思,严厉打击

*福建云霄烟网特大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一方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和实体店面掩护,大肆走私和销售卷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个别执法人员腐败堕落,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助长了嚣张气焰。

此案的宣判既是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也警示全社会,要坚决抵制走私卷烟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烟草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坚决遏制烟草制品走私和非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